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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04-08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强省建设大会精神,认真落实《浙江省加快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25—2035年)》,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根据浙江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按照“试点先行、分批建设”的原则和“产业提出需求、校企共同解题、企业实践检验”的路径进行培育建设。2025年计划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重点支持产业领域(见附件1),推动高校与专精特新“小巨人”、雄鹰、单项冠军等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深化“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重点面向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建设10个以上引领产教融合,贯通教育、科技、产业、人才发展的现代产业学院,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社会适应力。

二、申报条件

参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42号),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应当已具备或近期可以达到以下基础条件:

1.人才培养的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鼓励优先选择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乡村振兴、人工智能、跨境电商、绿色环保等重点领域,强化使命驱动,培养满足浙江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急需人才;

2.申报的现代产业学院已正式挂牌成立,形成稳定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合作企业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3.由高校专任教师和企业专家共同组成高水平教学团队;

4.加强产教融合,创新与产业链龙头和骨干企业、产业创新中心等合作办学模式,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5.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实习实训基地;

6.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

7.学校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每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人员聘任、日常运行等;构建企业、行业、地方和学校为主体的稳定投入机制;学校在人才选聘、人事管理和考核激励等方面给予发展所需政策扶持;

8.具备较强的数字化理念和数字化认知,能利用数字化手段和数字化平台为人才培养、产业发展、产教融合赋能;

9.列入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项目的优先支持;

10.优先支持与山区26县共建的现代产业学院。

三、推荐程序

1.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遴选,我校的推荐名额为1-2个,符合条件的学院可限额申报1个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

2.申报学院可依据浙江省和学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拟定《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填写《浙江省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申报书》(见附件2)。随后,将《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申报书》的Word和加盖公章扫描的PDF版,在4月18日前提交至系统。产业学院负责人需登录办事大厅,进入现代产业学院申报系统完成填报工作;

3.各学院需组织专家开展初评工作,于4月21日前对申报材料在系统中进行排序与审核。完成审核后,分管领导进入系统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学院导出汇总结果,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另外,被推荐的产业学院需准备时长为8分钟的PPT用于汇报;

4.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余荷贞,电话:87600027;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5年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申报书

研究生院、教务处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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