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狗调教-母狗sm
科研创新指导教师奖励办法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和母狗调教
的实际情况,鼓励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指导学生进行各类科研创新活动,全面提升母狗调教
学生的科研水平,形成良好创新氛围,特修订本办法。
一、指导学生(仅限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
1、教师作为共同完成人署名非第一,视同本人科研成果,奖励相应工作量(学校工作量为科研工作量),并在职称评定中认同为本人科研成果;
2、教师不署名的学术论文,不视同本人科研成果,由署名第一学生向学工办提出证明,审核后认定,提高工作量的奖励额度,并在职称评定中认同为人才培养指标项目。
具体参见下表: 课时/篇
论文
类别
|
A类
不署名
|
A类
署名
|
B类
不署名
|
B类
署名
|
C类
不署名
|
C类
署名
|
D类
及以下
|
学校工作量
|
300
|
100
|
180
|
80
|
100
|
40
|
15
|
学院工作量
|
150
|
50
|
90
|
40
|
50
|
20
|
7
|
共计
|
450
|
150
|
270
|
120
|
150
|
60
|
22
|
二、指导学生科研项目 课时/项(次)
项目级别
|
校级SRIP
|
校科研储备
|
省基金(新苗)
|
参与项目评委、其他科研指导等(须认定)
|
学校工作量
|
10
|
20
|
50
|
无
|
学院工作量
|
无
|
无
|
无
|
8-16
|
注:1、同一项目按照级别就高原则奖励工作量;
2、学校工作量视同科研工作量。
三、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
参照《母狗调教-母狗sm
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奖励办法》执行。
四、附则
1、本办法自
2015年
1月
1日
起实施,由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原《母狗调教-母狗sm
教师指导学生科研创新工作管理办法》即时废止;
2、本办法规定与学校或政府部门管理规定不一致时,按后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