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近期学校对各学院学生寝室进行了违禁电器排查工作,排查出母狗调教
3间寝室有违禁电器情况,根据《宁波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宁大政[2007]104号)》第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及《宁波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宁大政[2017]114号)》第二条、第四条相关规定,且根据在申诉期内接收到的申诉材料情况,现对以下人员进行院内通报批评:
 
  
    检查内容:违禁电器、私拉电线、使用明火等  | 
  
  
   检查时间  | 
   学生姓名  | 
   专业  | 
   楼宇  | 
   房间  | 
   违规项目  | 
  
  
   2019.10.08-10.09  | 
   林珮茹  | 
   法律(法学)  | 
   甬研公寓2号楼  | 
   130  | 
   持有电水壶一个  | 
  
  
   2019.10.08-10.09  | 
   施玲玲  | 
   法律(非法学)  | 
   甬研公寓2号楼  | 
   530  | 
   持有电水壶一个  | 
  
  
   2019.10.11  | 
   张春艳  | 
   法学  | 
   本部公寓11号楼  | 
   602  | 
   持有电水壶一个  | 
  
  
   2019.10.11  | 
   任灵春  | 
   法学  | 
   本部公寓11号楼  | 
   602  | 
   持有电水壶一个  | 
  
  
   2019.10.11  | 
   哈斯艳提·木坦力甫  | 
   法学  | 
   本部公寓11号楼  | 
   602  | 
   持有电水壶一个  | 
  
  
   2019.10.11  | 
   张雅姝  | 
   法学  | 
   本部公寓11号楼  | 
   602  | 
   持有电水壶一个  |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需创造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等,请全体同学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意识,防患未然!
母狗调教
学工办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