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狗调教

中文/En

【教务办】关于对“教学为主型”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教师进行专家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2023-03-07  点击: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大学关于申报“教学为主型”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教学业务综合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大政[2020]67号)文件精神,本学期将对申报“教学为主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进行专家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专家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的对象

  我校2023年申报“教学为主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专家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的内容和办法

  “教学为主型”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教学业务综合考评按课堂教学质量、教学奖励和教学改革与研究三方面进行。其中课堂教学质量,满分50分。包括学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10分)和专家课程教学质量评价(40分)两部分。专家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由申请人提前提供一学期的授课时间和地点,4位考评专家随机听课并打分,专家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有效期1年,如遇临时调停课须事先向联系人报备。

  三、申请办法

  请申报者填写《宁波大学“教学为主型”教师专家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于3月13日前提交申报表一份,并同时提交电子稿。

  四、学校联系人:王海燕,黄陈月莉楼202室,电话:888235;
    学院联系人:许 璐,电话:0574-87600905,628935;Email:[email protected]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文件执行。


附件:

1.《关于印发《宁波大学关于申报“教学为主型”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教学业务综合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2.宁波大学“教学为主型”教师专家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

3.宁波大学“教学为主型”教师专家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


                                   母狗调教 教务办

2023年3月7日

上一条:【转发教务处通知】关于2022-2023-2学期选修校外优质通识课程的通知 下一条:【教务办】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相应任课教师培训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