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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办】宁波大学2020届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摄像通知

2019-11-01  点击:

特别提示:本次拍照将使用居民身份证识别系统,请各学生务必携带二代身份证

各位本科毕业生

我校2020届毕业生电子图像数据采集工作将于201911月30日(周六)—121日(周日)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时间及拍摄顺序

201911月30日(周六)8:30-9:30  A组

拍摄顺序:

班号

班级名称

人数

1240216

12政治学与行政学_行政学

1

1540213

15法学_刑事法班

1

1640211

16法学_民商法1班

60

1640212

16法学_民商法2班

60

1640213

16法学_刑事法班

31

1640214

16法学(英语特色班)_民商法班

22

1640215

16政治学与行政学_政治学

12

1640216

16行政管理班_企业行政

24

汇总

211


二、拍摄地点:学校4号教学楼阶三(A组)

三、拍摄程序:

1、拍摄时学生按学院并以教学班为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统一参加摄像,并按学号顺序进行排队。摄像前先在签到处进行刷卡读取信息,并签到领取拍摄序号。(本次拍照将使用居民身份证识别系统,请务必携带二代身份证)

  2、学生须牢记拍摄序号,并在摄像时将拍摄序号报给有关负责老师及摄影师。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1、请各班学习委员组织本班同学按照上述班号顺序提前30阶三(A组)、阶四(B组)进行候拍。届时请大家根据分组标识在4、5号教学楼的连接通道两边的大门门口排队并有序进入拍摄场地

2、由于今年仍采用“毕业生数据库”进行拍摄,对学生的整体性要求较高。为确保拍摄工作有序快速进行,请学生务必树立集体主义观念,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到场,并按学号排序。学校不允许学生擅自改变拍摄顺序。

3、拍摄时学生最好不要穿无袖、黄色、蓝色和紫色衣服(因为照片是蓝底的),请不要戴帽子。

4、由于整个拍摄时间比较紧,因此在拍摄期间,请须参加电子摄像的学生不要离校以便于随时能机动的参与拍摄。

5、学生参加摄像以后,请从指定的出口离开拍摄现场,不要逗留。

6客观情况未能及时到校拍摄照片的学生,请将个人信息报到学委处,学委汇总后于11月15日前报给教务办,并自行联系新华社拍照:

请注意照片一定要到新华社拍摄,拍照时与对方做好沟通(系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摄像,数据要上传学信网),确保学信网上信息准确无误。洗好的照片(要求全部为2寸照片,共8张,并附有个人的学校、身份证号、学号等信息,学校代码为:11646,于20204月前交到教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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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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