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人人知保密、愿保密、会保密的良好氛围,展现宁波市保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良好精神风貌,根据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通知精神和宁波市委保密委员会年度工作安排,市委保密委决定在全市保密系统开展“保密伴我行,护航新时代”保密宣传教育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就有关通知转发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保密红色传统教育和新时代保密形势任务教育,讲好党的保密故事,用生动的事例感染人、用伟大的精神鼓舞人,弘扬优秀保密文化传统,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保密意识,提升全民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
二、征集说明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保密工作决策部署,发扬保密工作优良传统,反映身边保密故事、保密先进事迹,促进全社会共同保守国家秘密的优秀作品。
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内容健康,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社会性和实用性,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1.文学作品类。以短篇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历史评论、杂文等为主,格式统一为WPS。
2.影视作品类。剧情类微电影、教育培训课程、宣传动漫等形式,格式标准为MP4,单个视频大小一般不超过5GB,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
3.理论研究类。紧密结合保密工作实际,立论科学,说理充分,论据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三、评比奖励
宁波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将邀请出版传媒、影视制作、文学历史等领域专家学者组成作品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部门报送作品进行评审筛选。
1.根据作品报送情况,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并颁发奖励证书。
2.设立优秀组织奖,表彰在作品征集活动组织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组织,颁发奖励证书,并将此项活动列入年度目标考核。
3.将优秀作品报送国家保密局参评,推荐至《保密工作》《保密科学技术》刊物,刊载“知新党教”微信公众号、《宁波保密》等。
四、活动要求
参加初选作品类别及策划方案,请于5月19日前报学校保密办,6月15日前上报参赛作品,由学校统一报送作品给市委保密办。
联系人:金芬芬,电话:87600000。
附件:作品登记表
宁波大学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