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现就做好“五一”假期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部门针对本单位的工作职能,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在节日期间举行的各类活动,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单位、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及季节特点,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交通和灾害事故等内容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加强检查,消除各类隐患。各单位、部门在放假前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落实作一次全面认真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对安全隐患与问题做到动态管理,及时消除隐患。
四、加强排查,扫除黑恶势力。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全面深入排查危害师生利益、干扰教育教学秩序的涉黑涉恶问题,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和保卫处,铲除影响校园和师生人身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黑恶势力的侵害和干扰,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为我校教育教学和学生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和良好的环境。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强化预案管理。各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在岗在位,不间断地进行巡查,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确保安全。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为87600110,移动短号678110。
请各单位、部门认真落实此项工作,并及时在平安系统录入。平安办将于近期组织人员对全校各单位进行抽查。
联系人:罗老师,电话:87609111。
特此通知!
平安办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