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表彰在课堂教学方面表现优异的青年教师,激励学院的青年教师积极投入课堂教学,促进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的发展和进步,提高学院的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法学院决开展青年教师优秀课堂教学评选。现将2019年度第二届“青年教师优秀课堂教学奖”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评选学期承担普通全日制本科课程教学的教师、年龄为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均可参加,但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除外:第一,近两年内出现教学事故的;第二,近三年曾经获得本项奖励的。
2. 参评教师的申报课程在近三年的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等级中至少有1次达到优秀,或者有2次进入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得分排名前30%;其它课程为良好或良好以上。
二、评比内容
课堂教学优秀奖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素质、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比。具体包括:
1. 教学规范:有完备的教学材料,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学课件或教案等。
2. 教学内容: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体现科学性、思想性、系统性,信息量大,引进学科最新发展动态,反映最新学术成果。
3. 教学方法:重点、难点处理得当,理论联系实际,因材施教,教学过程善于启发、引导,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合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注意师生间的交流,改革创新的效果明显。
4. 教学素质:教态从容,语言表达能力强,板书及课件详略得当、工整清晰。
5. 教学效果:深受学生欢迎,申报课程的学生评教成绩在专业排名居于前25%;评委、教师公认优秀。
6. 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 学院成立 “青年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专家组,评选工作由教学督导委员会组织。
2. 评选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依据评选条件进行选拔。
3.评选的依据主要为申请人的学评教分数、评审专家组听课打分和课程教学材料情况。
4. 评选程序
(1)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候选人申请表。
(2)评审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听课、打分(每位专家至少听课1次);
(3)评审专家组进行讨论并确定获奖教师。
(4)学院教学委员会综合候选人的教学考评情况,对专家组的评审结果进行审议,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四、奖励名额及奖励办法
1.“课堂教学优秀奖”每年评选1-2名。
2. 学院将对获奖教师分别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10000元。
五、其他事项
1. 申请参加评选者请于2019年4月28日前将《申报表》发李幼丹([email protected])邮箱。
2.申请人应就申报课程在本学期内准备一次公开观摩课。
3.申请人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案、课件等课程材料须于学期课程结束后(18周前)提交。学期结束后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课程教学材料的,或者所申报课程没有学评教分数的,不能参加评选。
母狗调教
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