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聘任在学校专职科研、专任教师岗位的在职人员。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为中级、副高级的包玉刚学者,学校分别直接聘为特聘副研究员、特聘研究员,无需参与申报。
二、文件依据
《宁波大学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评聘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22〕72号)。
三、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登录学校“职称评审”系统按要求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做好资格审核。
(三)公示。各单位对审核通过的人选材料进行全信息公示3个工作日。
(四)组织评审。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评审推荐,于2024年1月13日下班前在职称评审系统内提交个人材料,并提交《单位意见表》(附件1,一式两份)、《拟聘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备案,电子稿同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人事处资格复审,并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六)发文聘任。
人事处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