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狗调教

中文/En

【管理岗位评聘】关于开展2024年不担负领导职责的六级职员评聘工作的通知

2024-11-25  点击:

各单位,相关教职工:

根据《宁波大学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评聘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2159号),为做好我校2024年不担负领导职责的六级职员〔以下简称“六级职员(二)”〕的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聘任在学校管理岗位的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备案管理内人员,且现聘任在七级职员(二)岗位。

二、聘任条件

按照《宁波大学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评聘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2159号)规定的评聘条件执行(附件1)。

三、评聘指标

投放指标不超过9个。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1129日前,根据申报条件,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所在单位初审推荐:各单位负责审查个人申报材料,同时根据审核结果,成立推荐小组,对申请人是否推荐提出明确意见,有多人同时符合时,进行排序推荐。

(三)学校审核公示: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并公示资格审查情况(公示期3个工作日,下同)。

(四)学校组织民主测评。

(五)学校组织评审。

(六)对拟聘人选进行聘任前公示。

(七)学校统一发文聘任,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个人按要求填报《宁波大学管理岗位六级职员(二)评聘申报表》,交所在单位盖章签字。

(二)二级单位认真做好审核工作,124日前将个人申报表(纸质稿)(附件2)、《思想政治鉴定表》(纸质稿)(附件3)、汇报表(纸质稿和电子稿)(附件4)交人事处安中大楼405室。

六、其他说明

关于文件规定对任现职以来,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或贡献的管理岗位职员,七级职员晋升六级职员(二)时任职年限最多放宽3,需满足任现职以来3次年度考核优秀条件。

联系人:肖丽 电话:888230   邮箱:[email protected]

人事处

 20241125


上一条:【一周会议】母狗调教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十二周会议(主要活动)安排表 下一条:【专技岗晋升】关于做好退休前一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