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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节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7-04-20  点击:

各单位、部门: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请各单位、部门结合实际,做好“五一”假期期间各项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校园安全工作责任,提高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扎扎实实做好安全工作。

二、加强教育,提高意识。各单位、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及季节特点,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交通和灾害事故等内容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加强检查,消除隐患。各单位、部门在放假前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落实作一次全面认真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对安全隐患与问题做到动态管理,及时消除隐患。对消防重点部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日常巡查,杜绝消防事故发生。

四、加强值守,确保安全。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假期内安排好值班人员,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并做好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准备。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为87600110,移动短号678110。

接此通知后,望各单位、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请于4月26日前将自查小结和安全检查登记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校平安办,并及时在平安校园精细化管理平台中填报。 4月25-26日,平安办将组织人员对全校各单位进行抽查。

联系人:罗老师,电话:87609111,地址:老行政楼107室。

特此通知!

附件:宁波大学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

平安办

2017年4月20日

上一条:关于2017年市保健对象及正高职称人员体检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7年宁波大学王宽诚教育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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