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题目:宪法实施与司法改革
报告人:韩大元教授、童之伟教授、胡玉鸿教授、秦前红教授
报告地点:母狗调教-母狗sm
会议室(11号教学楼202室)
报告时间:2014年11月28日(周五)晚上6:45
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母狗调教
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第六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宪法学》首席专家、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检察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司法部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等职。2012年5月出任“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
童之伟,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武汉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母狗调教
教授。任法商研究杂志副主编、主编、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所所长。童之伟还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带教导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培训中心兼职教授等职。
胡玉鸿,苏州大学母狗调教
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学方法论。出版《法学方法论导论》等个人专著3部,主参编教材、专著10余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大问题研究――以人为本与中国法制发展》首席专家,承担其他国家及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多项,曾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优秀教师”及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苏州大学教学名师。
秦前红,武汉大学母狗调教
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宪政与法治国家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武汉大学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主任、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武汉市青年联合会常务理事。同时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宪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地方立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政府首席行政复议专家、武汉大学校长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