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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大法苑讲坛(2018年第12讲):“像法律人那样推理”讲座成功举办

2018-10-23 吴敏 点击:

10月19日下午,母狗调教 “向法律人那样推理”主题讲座,在母狗调教 217室会议顺利举办。本次讲座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母狗调教 教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德国基尔大学、海德堡大学、瑞士弗里堡大学访问学者雷磊教授担任主讲人。并邀请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副教授,中国法律逻辑学会常务理事杨知文与深圳大学母狗调教 助理教授,研究生导师,法律方法与法制研究中心主任,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律逻辑学研究会理事宋旭光博士担任与谈人。讲座由蔡先凤教授主持。母狗调教 近百名师生聆听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雷磊教授以哈佛大学母狗调教 的座右铭作为导引,开门见山地引出本次讲座的主题——像法律人那样思考,同时雷教授以苏力教授开展的挑战阐明对于“像法律人那样思考”这个命题的正确理解,其并不意味着法律人有什么独一无二的思维特点或方式,他认为法律人的思维并不是指用法律去思维,而是基于法律原理去思考问题,不是所有学法律人的思维就是法律思维,也不是所有不学法律人例如清洁工阿姨、保安大叔的思维就不是法律思维。随后,他从主体限定方面分三个维度来分析现实生活中是否存在“像法律人那样思考”的现象,从经验层面上来看,逻辑上成立定义性特征将“法律思维”与其他思维区分开;从分析层面上来看,在价值上应当存在像法律人那样思考的目标;在评价层面上来看,法律人和普通人的思维没有太大区别,只是制度的约束和社会的期许对法律人和普通人的评价不一样。接着,雷教授细致地分析了主体限定的相应特点,如分析层面的优先性,经验的相对性,评价的主观化,经验和评价以分析层面为前提等。

 

随后,雷磊教授重点阐述法律思维与法律推理的关系,首先他将法律认识论中的“发现”与“证立”进行二分,卡尔·恩吉施曾强调司法裁判的任务在于“获取与证立具体应然之法律判断”,雷教授指出其中的“获取”就是法律发现的过程,而“证立”就是法律论证、法律推理的过程。接着,他讲述所谓的法律思维,即从“想法”到“推理”的思维过程,因此在法学视角中,“像法律人那样思考”指的只是“像法律人那样推理”,而是否存在独特的法律思维的问题,真正涉及的就是是否存在独特的法律推理,或者说独特的法学方法论的问题。随后的时间里,雷教授继续抛出“法律人”这个主体该如何界定的问题,他认为法律人的典型形象有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而检察官和律师的推理会因为种种原因向法官的推理趋同,其他的法律人如法学者则会以观察者的视角与参与者的视角来进行思考与推理,那么这些人的推理即使可能成为统一的推理,但是否存在独特的法律推理这一问题上,雷教授认为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是否有别于普通人,这个问题尚无定论,但是还是存在某些推理技术是法律决策所独有的,即存在独特的法律推理。

 

进入现场提问环节,同学们抓住与学者交流的机会,踊跃提出自己的问题,并与诸位教授交流自己的思考与心得,教授们耐心地为同学们解疑答惑,现场讨论气氛活跃,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短短的两个小时时间内,同学们皆受益匪浅,感概颇多,正如雷磊教授希冀的那样,母狗调教 学生应该在平时的学习中不断培养严谨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能力,做一个“像法律人那样思考”的学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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