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晚,学院“青年教师学术沙龙”在宁大左图右书举行,蔡连增副教授做了“房产税与中国税制改革”主题演讲。本次沙龙活动由吴一裕老师主持,母狗调教
多位青年教师以及研究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本期沙龙活动以近期在重庆与上海试点的新房产税征税方案为话题展开,蔡连增副教授做了主题报告,对于“新”字,将之与之前的房产税做了对比,细述了两者间的差异,并得出新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的结论。随后,就新房产税试点的合法问题,他指出两市开征新房产税都是直接依据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而文件指出均为国务院会议的直接决定,由此也产生了一个疑问,国务院是否有权作这样的决定,这样的“良性违法改革”能否被允许。接着,蔡教授谈到中国现行的一些税法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从新房产税试点这一视角出发,他认为,不仅房产税,近年政府多次以税收手段来调控经济和房地产行业,存在的问题很多。从整个税法体系看,现行税种近20个,只有《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两个税种法是“法律”。另外一个税收“法律”是《税收征收管理法》,由此可见,我国行政部门的税收立法权限非常大,中国税制改革必须接受税收法定主义的约束,税改应实行税负总量控制,直接税在我们税收总收入中的比重并不像许多人想象的那样低,税制结构调整不能成为加税的理由。因此,试点的新房产税不同于现行房产税,出台新房产税的合法性不足,中国税制改革应遵循税收法定主义,控制总税负,要增加直接税,必须把间接税降下来。
针对蔡连增副教授的主题报告,在场的老师就“房产税和中国税制改革”进行了广泛而热烈的讨论与交流。
最后,吴一裕进行了简要总结,他认为,蔡连增副教授能够深入社会,关注民生,这一点是难能可贵的。蔡教授就当下民众最关心的房产税问题进行深入探究,并发现中国税制改革中存在的众多弊端问题,认为我国在房地产领域征收的税种太过繁杂,即使个人买卖房产不交,房地产开发商、其他单位也都要交,这势必大大加重了市场的负担。当下,中国税收改革显得尤为重要,尤其在减税方面,但基于我国社会以及基本国情,中国在税改道路上必将还要经历一段很大的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