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晚,研究生法治实务课程讲座《从少年审判到未检工作》在母狗调教
217顺利举行。本期讲座由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丹丹主讲,母狗调教-母狗sm
法律硕士中心副主任张文松老师主持。母狗调教
五十余名学生聆听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张副检察长为同学们介绍了国外对未成年人触犯法律的处置情况:美国、日本等国家通常采用非刑罚方法,如寄宿家庭、参加劳动课程等,这有助于帮助未成年犯回归社会。日本在全国设置了50多所心理鉴别所,对所有犯错的孩子进行社会调查以及心理鉴定,并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立足于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同时借鉴上述国外法院在少年审判中的实践,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触犯法律实行“一个中心,两个延伸”的海曙模式,即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判前强化人格调查,判后落实帮教制度。

接着,张副检察长通过几个典型例子,与同学们深入探讨“海曙模式”在未成年审判活动中发挥的作用。第一,建立缓刑听证制度,构建特色审判机制。2006年,海曙区人民法院在判决一起青少年犯罪案件前,就是否适用缓刑召开了听证会,这也是宁波市法院首次在此类案件的审判中进行缓刑听证。张副检察长认为,对犯罪情节较轻的青少年进行挽救,尽量判处缓刑,这是司法审判的方向,而在缓刑判决后,如何落实好相关的帮教措施,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第二,实行社会调查员制度,为弥补缓刑听证制度显现出来的缺陷。听证会的举办耗时耗力,与法院有限的审判力量往往存在不相适应的情况,为此,社会调查员制度弥补了这一缺陷。社会调查员出具的社会调查报告,将每个孩子成长的轨迹更加真实地呈现在法官面前,这无疑是比冷冰冰的起诉书更能让我们看到孩子被挽救的希望。第三,引入心理鉴定制度,更准确掌握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情况。自2007年引入心理鉴定制度起,至今已对100余名被告人进行了心理鉴定,给量刑工作和判后有针对性帮教带来了极大便利。

最后,张副检察长与大家一同分享了其在未检工作中的心得体会。她表示,庭后落实好相关的帮教政策,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这个过程需要付出很多努力,譬如建立多元化的帮教基地,开展个性化的帮教活动地址。她指出,只有协同各个部门、联合各种社会力量,怀揣着对孩子的爱心、责任心,才能走得长久。
至此,历时两个小时的法治实务讲座在意犹未尽之中落下帷幕。整场讲座内容丰富,为在场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学术盛宴。
图/刘江姗
文/刘江姗
初审/陈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