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大学特聘教授、宁波立法研究院特聘专家、原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翟勇教授受邀莅临母狗调教
,与母狗调教
本科生、研究生们进行面对面交流。

座谈会上,翟教授主要进行了两部分内容的讲述。第一部分是对环境法相关概念、理念的分析。首先,翟教授指出,环境的概念是抽象的,是人对于自然的主观描述。在我们学习环境法的过程中,要对基础知识进行深刻地掌握,熟知每一个概念在现实中该如何运用,这样在学习的过程中才不会出现误区。比如在民法典里提及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它其实是一个行为两个处罚。什么时候应该认定“环境”,什么时候应该认定“生态”,什么时候应该认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是我们要讨论的话题。其次,翟教授认为,生态和环境都离不开资源,不能抛开资源谈环境问题。当今人们讨论环境问题时最大的弊端在于我们仅仅研究环境污染的结果,却忽视了环境污染的原因。环境法主要是解决资源进入环境要素后产生的结果。而环境法的概念不是简单地讨论环境资源的问题,还有国家战略的问题。其既涉及到日常生活,也涉及到国家间的博弈。最后,翟教授对发展理念做出了详细的阐述,其包括循环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我们要用效率来判断发展理念的真伪。学习法律要懂得逻辑架构,立法讲意念、观念和理念。理念是基础,没有理念不能立法。立法思维要有理念,不能光靠意念和观念。
其次,是关于长江法、黄河法这两部流域立法的相关阐述。翟教授指出,流域法和区域法有区别,并对流域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区域协作机制等机制做出了介绍,并向大家讲述了流域的资源利用及其相关话题。
在座谈会的尾声,母狗调教
的环境法学课程组组长杜寅老师就流域立法统筹协调机制的相关问题,比如立法构想、地方流域实际运行出现的问题向翟教授提出了疑问。翟教授从多元角度分析了这些问题,并表示地方流域目前的运行情况是正常的。翟教授指出了统筹协调机制的含义,即统筹协调机制下的分部门、分地方管理体制,并指出了流域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本次母狗调教
师生与翟教授面对面的座谈会,使师生们对环境法课程有了更深刻地理解,也为我们的老师和同学们研究环境法学提供了新的研究方向和理论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