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团员: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共青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为满足广大团员青年的入党意愿,积极配合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党的新生队伍建设,现结合母狗调教
共青团和学生党建工作实际,对本次共青团员推优入党相关工作规范如下:
一、团员推优入党的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 能做到政治思想上先进、道德品行上先进、发挥作用上先进、执行纪律上先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1年以上团龄,年满18周岁且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原则上递交入党申请书3个月及以上;
3.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无被学校、学院行政处分、通报批评等不良记录;
4.无宗教信仰。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等不当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二)学业要求
学习刻苦认真,具体条件如下:
1.研究生(上半年发展批次):研究生期间无学位课不及格,GPA在专业年级中排名前70%;
2.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上半年发展批次):上学期无不及格课程,GPA在同专业年级前70%或有明显提升;上学年非学业因素达到3个“优”或“有”以上;上学年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者优先。
(三)非学业要求
1.积极参加团支部学习活动,活动中积极发言,热情投入。无故缺席团支部安排的各项活动,不参加团支部组织的活动则取消推优资格;
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团支部或班级活动,维护集体利益,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团学干部工作踏实主动,考核合格,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集体主义观念,并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普通团员积极配合团委、院系、团支部开展各项工作,表现良好;
4.上学期寝室卫生月评无“不合格”项。
(四)特别说明
1.加强对于团学干部的政治举荐,在校期间现任或曾任团支部委员、校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主要学生骨干、校级学生社团主要学生骨干、其他经校级团委认定的学生组织主要学生骨干,且履职期间表现良好的,优先推荐;
2.在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下,管理服务工作突出、同学认可度高的学生优先,为学院或学校有特殊突出贡献者优先。在道德风尚、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学术研究等某一方面特别优秀,为学校赢得突出荣誉,为社会或学校做出突出贡献,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团员推优入党的程序
团员推优入党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在党支部和院团委的指导下进行。
(一)确定推荐名额,团支委会酝酿人选
1.党支部和院团委确定推优人数:每次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人数的20%;
2.团支部委员会酝酿推荐人选,团支部书记与候选人进行谈话,在本人同意和党支部预审同意后确定正式候选人;
3.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院团委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院团委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团支部大会应有对应党支部的党员和院团委人员在场,请在开会前2天联系对应党支部的书记和团委组织部宋阳昊同学委派监督员进行监督。)
(二)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确定推荐对象
1.团员大会实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未满28周岁的党员保留团籍);
2.候选人进行自我评述。候选人应按照“推优”的标准,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自我评述须实事求是,应明确指出自己的优势与不足;
3.进行民主评议。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4.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5.“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院团委反映。
(三)全面考察推荐对象,填写团推优审核表
公示无异议后,团支部在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由团支部书记在“智慧党建平台”线上填写《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1),报院团委审核。
(四)院团委审核,向同级党支部推荐
院团委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向同级党支部推荐,并随交推荐表和考察材料。
(五)党支部审议,并将结果反馈团组织
党支部在接到团支部的推荐材料后,应召开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进行审议,听取团支部书记关于推荐情况的汇报,经与会支部委员或者正式党员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确定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由党支部向院党委进行备案。同时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暂未达到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应签署意见并及时向团组织反馈。
三、其他事项
各团支部请将“推优”汇总名单(附件2)的电子版于3月26日16:00前发送至团委组织部邮箱:[email protected]。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陆芝颖 644061,宋阳昊 17280869195。
附件:
1. 《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
2. 《xxx团支部“推优”汇总名单》
3. 《母狗调教-母狗sm
团内“推优”表决票》
共青团母狗调教-母狗sm
委员会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