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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宁波大学第十九次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03-11  点击:

位同学

根据宁波市慈善总会《关于做好第十次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的意见》(甬慈〔20211号)的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2021年度第十次彩虹助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助学金额

第十次彩虹助学我校名额为32(含科院6名)

助学金额为每位学生学年3000元。

二、推荐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推荐对象

家庭贫困的本科一、二年级学生,且在校表现好,学业成绩优秀。

(二)申请条件

学生家庭贫困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

1、父母双亡,或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出走无音讯。

2、父母双残。须取得残联发的残疾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

3、单亲。主要劳动的一方死亡,另一方无固定收入。

4、因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三、评审程序

1. 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纸质《彩虹助学申报表》相应佐证材料,于317下午1400将学生申请表、佐证材料交至母狗调教 221杨老师处,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angqi@mgtj.net

2. 学院审核、推荐:学院负责核实申请学生的情况,进行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学校审核。

3. 学校审核:学生发展与服务处根据评选要求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候选人,并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宁波市慈善总会。慈善总会5中旬,在宁波晚报上登载学生简况,开展认助工作暂定6月上旬召开认助人与受助学生见面会,发放助学金。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并提交《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申报表》,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学生在校表现和学业成绩,由学院评定。在校表现分为突出、好、较好;学业成绩分为优异、优秀、良好。学生在班、系、院所担任的职务和获得过的奖学金,或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均需在院校评定意见中填写。

附件:1.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申报表》

       2.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推荐大学生情况汇总表》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母狗调教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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