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学校在上学期末文明寝室检查时,排查出母狗调教
4间寝室有违禁电器情况,根据《宁波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宁大政[2007]104号)》第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及《宁波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宁大政[2017]114号)》第二条、第四条相关规定,予以院内通报批评。通报名单如下:
 
  
   检查时间  | 
   片区  | 
   楼号寝室号  | 
   违规人  | 
   违规事项  | 
  
  
   2021.12.20  | 
   南门公寓  | 
   1#125  | 
   丁洁欢、张如忆 杭书琴、龙震影  | 
   电水壶2个  | 
  
  
   2021.12.21  | 
   本部公寓  | 
   13#105  | 
   陈丽君  | 
   炒锅1个  | 
  
  
   2021.12.22  | 
   本部公寓  | 
   11#204  | 
   徐翊涵  | 
   电煮锅1个  | 
  
  
   2021.12.29  | 
   南门公寓  | 
   1#129  | 
   王靓靓、张文恺 陈静、高家琪  | 
   电水壶1个  |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需创造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等,请全体同学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意识,防患未然!
母狗调教
学工办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