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切实做好2021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工作,暑期学生留校住宿采取“线下+线上”双申请的方式进行,现就申请时间流程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办理主体  | 
   时间  | 
   内容  | 
   相关说明及流程  | 
  
  
   学生  | 
   6月18日至6月23日  | 
   学生本人线下提出留宿申请  | 
   1.学生提交纸质留宿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和申请理由; 2.本科生需班主任签字,研究生需导师签字; 3.纸质申请表(本人拍照留存后)于6月23日14点30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母狗调教
221办公室。 4.电子汇总表,以班级为单位,6月23日14:30前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 
  
  
   学院  | 
   6月24日至6月26日  | 
   学院线下审核,公示线下申请通过名单  | 
   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纸质申请表进行审批讨论,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并注明原因;符合留宿条件的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 
  
  
   学生  | 
   6月27日至6月30日  | 
   学生本人线上提出留宿申请  | 
   1.公示的学生在今日校园app中点击宁波大学公寓进入界面; 2.点击公寓申请里的假期留宿申请,完善学生信息、留宿原因之后,点击提交; 3.等待院系辅导员审批通过。  | 
  
  
   学院  | 
   7月1日至7月5日  | 
   学院线上审批,汇总最终留宿名单  | 
   根据学生线下、线上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核对、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并注明原因。 线上、线下均申请通过方可留宿。  | 
  
  
   学生社区  | 
   7月6日至8日  | 
   审核名单  |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对各学院予以通过的申请进行审核。  | 
  
  
   学生社区  | 
   7月9日  | 
   公示,留宿  | 
   暑期留宿方案审批通过,学生可通过公寓系统查询。  | 
  
 
注意事项:
1. 暑期留宿时间段(20级本科生除外):7月19日-8月20日;
本科及研究生毕业生不能申请暑期留宿;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上本校研究生需提前申请校内入住的学生若有暑期留宿需要的,须以研究生身份申请暑期留宿。 
3. 暑期前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将在学生社区内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并对假期无同学留宿的寝室进行拉电处理;暑假期间未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批准的同学不得擅自启封进入学生宿舍。
4. 暑假期间学生宿舍楼实行24小时门禁通行,住宿学生凭学生证、校园一卡通等相关证件出入,未申请假期住宿的学生,须进入宿舍楼的一律进行登记。
5. 假期一个寝室只有一人住宿的同学请每天到管理员处登记一次。
6.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母狗调教
学工办
宁波大学党委学工部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