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学校在近期文明寝室日常检查时,排查出母狗调教
2间寝室有违禁电器情况,根据《宁波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宁大政[2007]104号)》第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及《宁波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宁大政[2017]114号)》第二条、第四条相关规定,予以院内通报批评。通报名单如下:
 
 
  
   
    检查时间  | 
    片区  | 
    寝室号  | 
    违规人  | 
    违规事项  | 
   
   
    2021.5.7  | 
    本部公寓  | 
    4号楼402  | 
    叶宇鹏 何海洋 吴佳昊 赵高俊  | 
    电水壶  | 
   
   
    2021.5.6  | 
    本部宿舍  | 
    13号楼211  | 
    张子业 郑杨帆  | 
    电水壶含底  |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需创造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等,请全体同学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意识,防患未然!
 
母狗调教
学工办
2021年5月17日